人站在318国道,双黄线中间,车辆超车将人装飞,到行车路段导致后面车辆碾压致死,像这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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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17 22: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起事故由于描述不太详细,大概的分析应该属于三方责任,即受害人负有次次责(约20%)因为双黄线是在机动车道中央,行人横穿机动车道应该在人行横道线内,否则就是侵占机动车的路权;超车把人撞飞的第一辆车驾驶人因为违法超车且撞人肇事在先,负有余下部分责任的主要部分,碾压致死的车辆驾驶人负有余下部分的次要责任。基本上是如此,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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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7 22: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撞人的主要责任。行人和压的车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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