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救,被公安局文职录取,但未签合同,如何找借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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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2-16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是属于非在编的人员,属于合同制的。不属于国家正式上的公职人员。只要正式录用合同没有签订,在合同未签订之前的任何程序中,你随都可以不干。没有什么规定你必须去(合同签订之前)。如果合同已经签订,按照合同来即可。如果你和人事局签订有合同的话,按照合同上的违约责任走即可。没有可以随时走。服从分配是你在录用之后服从你报考的公安机关对你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地点的分配,和录用之前的程序没有关系。再者,你在仔细看一下当初的文职招聘公告,一般都有在录用过程中,或者录用之前都有这方面的规定和说明。按照上面的做即可。总之,一切的规定,参照公司录用人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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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6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真的有不能去或不想去的原因,你可以告诉人家,你不去的理由。公安局不可能让你必须去。就是考上公务员了也可以不去,何况一个区区文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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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6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不去,签了合同才是最终合法。你现在不去属于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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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6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放弃这个机会就意味着别人失去了这个机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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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6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去的,目前不去没有法定的理由,国家录用公务员也是投入了人力和物力的,依法到职这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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