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以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2年后 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是可以的 但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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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18 22: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矛盾,一个是2年内,《法官法》17条是2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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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8 22: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判人员以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2年后 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是可以的”
——这句话出自何处?
《法官法》第十七条有三层意思;
1、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在任何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任何时候)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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