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宾馆的收银员,才去上班时并未与老板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了五百元押金,有给我出收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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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3-1-4 0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决心辞职的话可以找劳动部门,你上下班时是不是要打卡或签到之类的,把这些都带上,收银时的单据不是有你的签名吗,这些都是你在那上班工作的证据,还有五百元的押金收据.把这些提交给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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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4 0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法律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缴押金和押十八天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因字数限制请自己查阅),未签合同还可获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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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4 0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一句银英传:让骗子有机可乘的人,要负比骗子本人更多的责任!如果你的钞票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就去交交交!不上几次当总有人要心存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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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4 0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当地劳动部门告他 要留着你上班的证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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