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有什么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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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1-27 18: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计划生育有什么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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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重庆
2008-11-27 1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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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咨询描述:
国家对计划生育有没有规定女的多少岁过后才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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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27 18: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规

一,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应坚持宣传教育和鼓励为主,辅以必要的经济和行政措施.
二,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三,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夫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城镇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晚婚晚育.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80天,夫妇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7日照顾假.婚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
结婚后,必须办理《计划生育证》.无办理《计划生育证》生育者,夫妇各处予一次性罚款300-1000元.
五,
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结婚为早婚;男未满23周岁,女未满21周岁生育为早育.早育者,夫妇各处予一次性罚款1000-1500元(或按夫妇双方上年总收入的60%至一倍征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上限征收.女未满24周岁生育为提前生育,提前生育者,夫妇各处予一次性罚款1000-1500元(或按夫妇双方上年总收入的60%至一倍征收).早育,提前生育者,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开除留用处分(早育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提前生育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并从处理之日起一至三年,不发综合奖,不转正,不升职,不提级,不评先进工作者,不办理工作调动,不办理出境探亲,旅游,定居,留学和劳务出口,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不享受劳保待遇,分娩费自理.
六,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第一个孩子后,如四个月内不落实节育措施和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扣发夫妻双方月总收入的20%,直至落实节育措施,超过一年不落实节育措施和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扣发夫妻双方月总收入的50%,直至落实节育措施和领取《独生子女证》.
七,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准生育一个孩子.自1991年7月10日起,未经批准生育第一胎者,一律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户粮迁回原籍,并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或征收6000-10000元)计划外生育费.
八,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居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有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适用下列规定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间隔必须在四年以上: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有一个孩子并患非遗传性疾病,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的;
(四)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五)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残废,只有一个孩子的;
(六)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合法不超过一个的;
(七)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只有一个孩子的;
九,
收养,送养,遗弃的孩子,计入该夫妻所生育(养育)子女数.
十,
凡经县以上医院检查证明患有会造成下一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夫妻禁止生育,夫妻一方必须施行绝育手术,已怀孕的应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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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27 18: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对结婚年龄有限制,只要到了结婚年龄就可以生育,24岁后属于晚育,假期最长是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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