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的生活费给多少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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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5-2 10: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收入和当地的经济水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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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5-2 10: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和个人收入,由双方协议按月给付一定的生活费,或由法院判定。至少要抚养至孩子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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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5-2 10: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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