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月4天假,累计了16天。现在要离职。这16天假要怎么处理。 一、自动离职 二、公司辞退 三、公司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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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5-3 13: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是员工自己请的事假,那么可以按照他的日平均工资进行扣除。如果他是旷工的话,那么按照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果制度中规定旷工超过3天为员工自动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企业就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已经没有你所说的自动离职、辞退或开除,劳动合同法中一律叫作“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你可以按照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折算。当然,无论哪种离职方式,单位肯定得按照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结清离职人员的工资,如果该休未休的,单位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发放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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