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他们以劳动法第4章,第40条第2款,第39条第2,3,4款来辞退我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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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5-3 13: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纠正一下,你说的应该是《劳动合同法》。如果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你没有经济补偿,如果你认为不成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经《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第46条规定,经济补偿必须支付。如果你认为第40条也不成立,那么就是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第48条规定办。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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