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在村里买了3间民房,现在房主想收回,怎么解决呢? 希望有法律常识的人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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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2-27 2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家就在农村住。根据国家规定,农村的土地房屋是不准买卖的。说明你们当初的买卖合同时无效的。不过已经是事实合同了,现在如果房主想要回房子,那么应该是法院会支持他的。不过你可以要求房主按照现在的发自价格来赔偿你。也就是比如:当时你买房子花了2万元,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到10万元了,那么你可以要求他按现在的10万元来赔偿你的。你可以上网查一下,北京有过一个和你一样的案例,当时在全国都很轰动,法院判的结果就是我说的那样。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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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2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意味着更多资源的付出如时间、诉讼费、律师费会让你得不偿失。不如动用社会影响力实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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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2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首先须明确一个事实,也是你与房主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与否的关键,即你或家人是否与房主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是则合同有效,若不是则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土地法律规范,集体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禁止上市流通和交易,因为它属于集体所有,只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如果不是,则合同无效,因此,该合同自始无效,双方依照该合同取得的原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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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2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手里有没有现在房屋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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