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单选 ) A合同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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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7-11-28 16: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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