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没写多少时间内还清,还有我们这告他他和法院的人有关系,人说找不到人就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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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6-1 11: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反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反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反还;暂时无力反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反还。向法院起诉,借钱人说没钱还作为答辩理由是根本不会被法官采纳的,不能作为不还钱的理由的,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利最后实现你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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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 11: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相信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国家审判机构的基本公信力,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审判的基本原则。人找不到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清其是否涉嫌诈骗及其法定住所地,如系诈骗犯罪行为,其将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返还财产。如构不成诈骗犯罪,可以按民间借贷纠纷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给他,找不到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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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 11: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就需要报警立案,他和法院人有关系就换一个法院,绝对可以!! 一楼和四楼说的结合起来就是很好的答案,法院都有传达令的,也就是四楼说的公告,如果被告两次没有赴庭就属于潜逃,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警察局报案,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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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 11: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关系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你去法院 他要不办你就找院长我还就不信了 全国都可以公告的 你那里就不能公告了不过公告的话前后要多4个月的时间 每次公告2个月如果你能找到他的经常居住地址 也可以在他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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