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一个公司跟我谈合作,他说在这边成立一个新公司,跟他的公司不挂钩的。而且还可以合理的避税。我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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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6-3 18: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打算合理避税,必须成立子公司(新公司),分公司不行。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是纳税主体,不能运作纳税筹划事宜。你们这样运作主要是所得税这块儿,增值税基本不能受益。但有一个问题你要注意,利用地方所得税差异较少纳税成本,如果你们公司不享受税后优惠,一旦利润转回你们公司,还要依据所在地的税率补齐纳税税率差额。因此,如果要合作成立新公司,你们应做到绝对控股,否则不能达到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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