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受工伤,2004年工伤鉴定为四级无护理,属于单位工伤因为那时没交工伤保险,我们到现在为止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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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6-9-8 1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004年工伤鉴定为四级无护理,属于单位工伤因为那时没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交工伤保险的话,全部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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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8 1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相关待遇,附上,你对比下,关键是你2004年工资与现在基本工资差别有多少.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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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8 1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2002年认定为工伤的,那时,应该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执行:第十八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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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8 1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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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8 1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医疗待遇、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2、4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3、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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