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打掉保护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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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7 0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事人:陈胜节、丁霞,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居民
  事情说明
  我们是武汉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一案中有关“涉黑涉恶”势力环节受害人,周滨《公诉书》中有与本案相关陈述,我们二仟万元巨额财产被朱容强黑恶势力侵占,至今不能依法追回,现在我们身患重病,已经无能力继续追讨被黑恶势力侵占的财产。诚心委托各级领导,帮我们全权处理如下财产。
  一、依法追回合法财产2000万元,其中2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800万元捐款;
  二、尊重受托人委托任意第三方法律事务所追讨,律师费用由我们承担;
  三、如果追回来的财产不到二仟万元,可用我们个人剩余财产补足1800万元;
  四、感谢党的教育、培养我们遵纪守法,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这是我们经过长期深思熟虑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请求各级领导接受我们的委托,完成我们心愿。
  我们因身患多种重病,不能继续追讨被黑恶势力侵占的财产,决定委托各级领导帮助,如果能依法追回大部分财产,我们承诺放弃追究本案中有关的所有责任人,我们今后一定会遵守承诺。
  案件经过
  武汉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一案中证实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案中包括朱容强黑恶势力刑事诈骗犯罪,由周滨指使过三次协调会,协调会成员(俗称黑恶势力保护网)依然坚固,包括江岸区检察院黄定海检察长、江岸区法院张副院长、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谢处长、吴副处长。以上成员是具体操盘洗白朱容强黑恶势力刑事诈骗罪的牵头人,(该罪名,是2012年2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长长孟庆丰在武汉市公安局视察,当年我到市公安局上访偶然相遇副部长,并听取我上访的诉求,孟副部长指示提升管辖权,由江岸区公安分局提升到市公安局负责侦查、调查,同年3月19日依法立案二个罪名)。
  湖北省纪委监委打掉了周滨一个保护伞(周滨一案已经宣判了近二年时间)黑恶势力保护依然坚固。朱容强黑恶势力被周滨一伙人硬洗白的罪名没有依法纠正。保护伞、保护网有以下二点硬洗白1,江岸区检察院《不起诉书》中采用了朱容强恶意民事诉讼内容,将朱容强合同诈骗罪认定与被害人陈胜节存在民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立案前调查证实我被害人陈胜节与朱容强没有一分钱经济纠纷。2,江岸区法院有关朱容强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江岸区检察院《不起诉书》中都有陈述2014年4月18日依法决定逮捕朱容强,由江岸区公安分局于同日执行,有证据证实朱容强在羁押期间有多次在银行办理业务的轨迹,朱容强是纸上羁押,同年6月24日朱容强取保候审,因为没有实质羁押朱容强也就不存在取保候审这一说。
  本案造成我们被害人家族企业场地、机器设备、装卸工程船、铲车及50万元商品,被朱容强黑恶势力使用暴力,强行霸占10年,70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依法追回,我们家族企业场地10年应该收到的租金1200万元也被朱容强黑恶势力占用拒绝退还。周滨在职期间,法院违规拍卖了我们抵押给银行的三处住房,10年不能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350万元,将我们全家列为网上失信人,冻结和划走我们全家银行卡里的所有资金200万元,包括社保卡里的养老金,我们正常生活没有人格尊严,基本生活开支没有安全保障。请求周滨一案专案组打掉了保护伞,同时要破保护网,彻底纠正周滨一伙人硬洗白的罪名。本人保证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有证据可对。
  受害人:陈胜节、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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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7 0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打掉保护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陈胜节、丁霞,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居民
  事情说明
  我们是武汉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一案中有关“涉黑涉恶”势力环节受害人,周滨《公诉书》中有与本案相关陈述,我们二仟万元巨额财产被朱容强黑恶势力侵占,至今不能依法追回,现在我们身患重病,已经无能力继续追讨被黑恶势力侵占的财产。诚心委托各级领导,帮我们全权处理如下财产。
  一、依法追回合法财产2000万元,其中2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800万元捐款;
  二、尊重受托人委托任意第三方法律事务所追讨,律师费用由我们承担;
  三、如果追回来的财产不到二仟万元,可用我们个人剩余财产补足1800万元;
  四、感谢党的教育、培养我们遵纪守法,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这是我们经过长期深思熟虑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请求各级领导接受我们的委托,完成我们心愿。
  我们因身患多种重病,不能继续追讨被黑恶势力侵占的财产,决定委托各级领导帮助,如果能依法追回大部分财产,我们承诺放弃追究本案中有关的所有责任人,我们今后一定会遵守承诺。
  案件经过
  武汉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一案中证实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案中包括朱容强黑恶势力刑事诈骗犯罪,由周滨指使过三次协调会,协调会成员(俗称黑恶势力保护网)依然坚固,包括江岸区检察院黄定海检察长、江岸区法院张副院长、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谢处长、吴副处长。以上成员是具体操盘洗白朱容强黑恶势力刑事诈骗罪的牵头人,(该罪名,是2012年2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长长孟庆丰在武汉市公安局视察,当年我到市公安局上访偶然相遇副部长,并听取我上访的诉求,孟副部长指示提升管辖权,由江岸区公安分局提升到市公安局负责侦查、调查,同年3月19日依法立案二个罪名)。
  湖北省纪委监委打掉了周滨一个保护伞(周滨一案已经宣判了近二年时间)黑恶势力保护依然坚固。朱容强黑恶势力被周滨一伙人硬洗白的罪名没有依法纠正。保护伞、保护网有以下二点硬洗白1,江岸区检察院《不起诉书》中采用了朱容强恶意民事诉讼内容,将朱容强合同诈骗罪认定与被害人陈胜节存在民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立案前调查证实我被害人陈胜节与朱容强没有一分钱经济纠纷。2,江岸区法院有关朱容强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江岸区检察院《不起诉书》中都有陈述2014年4月18日依法决定逮捕朱容强,由江岸区公安分局于同日执行,有证据证实朱容强在羁押期间有多次在银行办理业务的轨迹,朱容强是纸上羁押,同年6月24日朱容强取保候审,因为没有实质羁押朱容强也就不存在取保候审这一说。
  本案造成我们被害人家族企业场地、机器设备、装卸工程船、铲车及50万元商品,被朱容强黑恶势力使用暴力,强行霸占10年,70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依法追回,我们家族企业场地10年应该收到的租金1200万元也被朱容强黑恶势力占用拒绝退还。周滨在职期间,法院违规拍卖了我们抵押给银行的三处住房,10年不能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350万元,将我们全家列为网上失信人,冻结和划走我们全家银行卡里的所有资金200万元,包括社保卡里的养老金,我们正常生活没有人格尊严,基本生活开支没有安全保障。请求周滨一案专案组打掉了保护伞,同时要破保护网,彻底纠正周滨一伙人硬洗白的罪名。本人保证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有证据可对。
  受害人:陈胜节、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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