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买卖问题 我们村今年动地 一人分一部分 剩下的买卖 这样合理吗 有什么法律依据求个 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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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2-9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据此,你村的作法是错误的,你们可以拒绝,必要时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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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2-9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决定,如果不是那样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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