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0-1-10 23: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征地土地补偿费仍划分为13个等级31个片区,最低补偿标准从28500元/亩调整为40500元/亩,最高补偿标准从46200元/亩调整为65600元/亩。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浦东新区航头镇、浦东新区航头镇丰桥村十八组、浦东新区航头镇丰桥村十九组、浦东新区航头镇丰桥村十七组、浦东新区航头镇果园村、浦东新区航头镇果园村二十组、浦东新区航头镇果园村六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35083.5平方米、建设用地 5482.7平方米、未利用地 1423.2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41989.4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 航头镇 农用地52.95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2.95 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航头镇 镇粮棉地3.60 元/平方米,蔬菜地5.40 元/平方米 元,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16年8月2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16年8月2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在因为不同的项目进行征地的时候,相关部门都是需要事先作出公告的,让被征地人了解清楚征地项目的情况,同时也知晓此次征地,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异议的话,才能够及时的提出。上述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上海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的内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张家口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