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28小时,之后休息半天,第二天继续白班,这样的工作制度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有,怎样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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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3-2-15 09: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上班制度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规定日工作小时正常为8小时,8小时以外的为加班,须按倍给予工资。(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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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2-15 09: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经过劳动部门审批过的,就是合法的。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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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2-15 09: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不清楚,首先你是什么性质的公司,自己的岗位,合同签订时上面的工作时间如何约定的。不说清楚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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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2-15 09: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当地的劳资办或劳资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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