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注册资本金认缴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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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0-3-3 11: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增加注册资本金认缴规定是需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将所有原来增加的注册资本来认缴到位,目前我们国家关于这样的一种注册资本,就是实行一个任用制度,也就是并不需要将所有的资金都全部的投入到实际运营当中。

一、增加注册资本金认缴规定是什么?增加注册资本金认缴规定是需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将所有原来增加的注册资本来认缴到位,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以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二、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当代社会要想成立一个公司的话,他们是非常的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国家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中小企业在创业背后的艰辛,所以规定了公司在成立之初的话,不需要来进行一个实缴制度,就需要有一个注册资本的数额方面的要求就可以了,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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