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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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0-11 18: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违约就直接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者直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违约金数额,那么当当事人一方有合同违约时,可以按照规定的违约数额来进行赔付。

一、土地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承包土地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二、土地承包合同效力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发包方或者多数村民要求确认合同的效力,或者在审理相关案件中需要确认合同效力的情形。此类案件涉及的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合同的效力问题。1、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2、多数村民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合同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主要针对承包费,必要时针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3、 确认合同效力后,如发包方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视情增加。4、合同本身存在不明确之处,如“两委”成员口头答复,合同条款不全、原村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答复意见等,此情形下,做出不利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解释。因此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就具备法律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损失的赔偿,或者直接赔付违约金。违约金通常是按照约定的数额来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多少,就直接走法定的程序,由法院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的30%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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