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受工伤,鉴定为十级,我现在还不想辞工,但是厂里的那部分赔偿现在就是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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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13 0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其中住院期间的补助、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用等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应当在得到伤残等级鉴定后及时支付给你,但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的支付条件是解除劳动关系(适用老《条例》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你只需等待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两个一次性补助金,考虑到两个一次性补助金是按照解除合同时上年度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这个地方您要留意参照的标准),用人单位每拖后支付一年,其标准也会增加部分额度,所以,用人单位一般希望工伤职工提前解除合同(主要是不想背包袱或者用人单位不一定愿意留用您),至于您说说的《申请》实际上就是提前解除合同的变种,表达了工伤职工个人有意愿拿到两个一次性的内涵就是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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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3 0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范文,也没有关于此类申请的法律规定。你可以简单写一下何时何地受什么伤,经某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书编号是多少。何时经何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现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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