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做早操时不小心把头磕在操场的石桌上,花了约200元的医药费,到底该有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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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9 16: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责任肯定在学校,你孩子虽然没有根据老师指定的路线在跑,但是孩子这么小,老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育孩子,也包括保护孩子,是他没有保护到位而导致孩子受伤,当然要学校负责。
园方领导的推辞更加说不过去。老师是受聘于学校,学校才是责任人。所以发生事故肯定是找学校。至于具体的责任在老师,那是学校和老师之间的问题,学校可以罚款等处理方式。
不过说句不好听的话,孩子在学校学习,没必要和老师学校把关系搞差。就200元而已,为了孩子,能忍就忍吧。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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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9 16: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幼儿在幼儿园时,直接监护人为园方。当班教师看护不当失职,园方承担园所安全管理与保育管理失职责任。与家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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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9 16: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找园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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