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在使用的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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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 | 回复25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家有这样的情况向各位律师请教一下。我父母离婚后,父亲又与继母登记结婚,当时父亲有一所楼房又有一些债务,继母承诺同他一起负担债务因此楼房也在财产公证上说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去年父亲得了重病,现在无钱治疗,目前也没有债务。这种情况下他可以把他的一半楼房的财产权先转让给子女,子女给他治病吗?如果能的话怎么做手续呢?将来等他百年之后如何将那一半房产兑现,如果继母坚持住下去不卖房子又怎么办? 总之,现在就算我们想给他拿钱也要有个说法吧,他有房子却没钱治病,老伴也不给拿钱了,有什么好办法帮帮我! 另外有人提出用房子抵押贷款的事,如果他过世后还不完贷款,银行会怎么办?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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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关于转让一半房产,必须经共有人同意,去房产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将来你父亲百年后,因为房屋是共有的,所以必须经过你继母同意,方能转让,到那时还是以协商为主。
第三、可以让你的父亲书写一份遗嘱,谁(写明是哪个或几个子女)支付医疗费,谁继承遗产。
第四、办理抵押贷款问题,这也要你继母同意,否则办理不了。
第五、就是办理了抵押贷款,将来谁借款谁还贷,房屋作为抵押物,一旦法院执行,有可能进行变卖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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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母同意抵押贷款,可以采取这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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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继母同意抵押贷款,可以采取这种办法,因为你的父亲并没有法律意义上 的一半房屋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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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继母同意抵押贷款,可以采取这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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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协议约定清楚事项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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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意见】
只能办理继承过户,有继承权的人是母亲、你及你的兄弟姐妹,与父亲的兄弟姐妹及儿女无关。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公证时,除你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应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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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转让产权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订立夫妻财产协议的,但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到离婚之时,是不能单独提起析产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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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父亲可以通过公证,约定百年之后将属于自己的房产由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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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个协议或者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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