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复印件是否有效

[复制链接]
查看26 | 回复26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里5个亲戚自己签了个分房协议,但是只有一个亲戚有原件其他人都只有复印件,我手里只有复印件,请问如果有人违反协议,我是否可以凭我手里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呐,这样的复印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全部复印件相同,可以要求持有原件的人提供原件;若拒绝提供,法院应当支持持有复印件一方的主张。即: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是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作为证据线索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印件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应该与其它证据一并使用才具有证明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进行分割、处分的一种具有身份性质的约定,因其具有较强的人身性,与一般的民事合同有较大区别。离婚协议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离婚协议自登记离婚之时生效,也就从此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各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所以,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与其是否为复印件并无直接关系,但复印件如果作为证据,则证明力上存在瑕疵。实践中复印件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需要原件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离婚协议原件丢失,仅有复印件怎么办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在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存有离婚登记档案,档案中就包括离婚协议,本人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离婚协议,该协议经登记机关盖章后一般可以产生与原件相当的证明力。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印件应该与原件一致。五人签订协议应该人手一份。如果你出具了复印件,而与他人出具的原件不一致,应该以原件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是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每人一份原件,否则有争议,单凭复印件无法说明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印件的内容如不能为对方当事人认可,同时又无其他证据印证,该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
最好使用原件,或大家在原件上签名认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