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12月30日女方承认赌博输了13万元,男方以替女方还债13万元为由,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同意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上,儿子由男方抚养,双方没有财产。双方私下口头协议:女方不在赌博,双方在不告诉别人的情况下,依旧生活在一起,并保证5年内双方不得与第三人结婚;06年1月3日,即过了3天,男方发现女方不止输了13万,而是45万,男方认为,无法再与女方共同生活,此离婚证有效吗?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认为离婚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还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的,故对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说没有资产。由于女方的蒙骗,现在,男方决定不与女方继续生活。现有共有财产约30万元(1块地皮约25万 、1套房约5万),1个儿子,男方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才公平?女方赌博债务,是否应该共同承担?对女方赌博债务如何取证?儿子能否参与分割财产?通过私下协商后进行公证还是由法院裁决,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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