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店面,七月份房租到期房租是35500我交了两万后市场给我打了份收条未续签租用合同,我就离开交由朋友打理,后来朋友把剩下的房租交了还到工商部门更改了营业执照,店面的也以别人的名义与市场续签了合同,现在店面还是经营原来的产品而且也是同个厂家提供的货,但店面名称被更改了,我知道后与朋友协商,店面可以交由他打理我也可以不要股份但因开店所欠的款由他还,他口头答应并未给我书面字据,而借款当时都是汇到我账户,{合作营业期间店面的经营权是以我的名义办理的,底下客户的货款也都是汇到以我名义开的银行里}如今朋友不还欠款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朋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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