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和上次发布咨询的A一样,因为改名字的事而烦恼.去年我去派出所咨询的时候,所长说可以改,叫我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去,但后面因为去了其他城市分部所以没有去改名,今年去改的时候,派出所两个户籍员,女户籍员跟我说要写书面申请,并告诉了我格式,改名理由她说就写重名吧,然后去单位盖章之后找所长签字,再去治安处签字,快的话一天可以办下来,但是后面我弄好这些后再去派出所,又是个男户籍员,扔了表让我填,结果所长说不能自己填,请户籍员重填后,又说的是我改名理由不充分,把更改户口申请表给我撕了,说我家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叫我先改房产证.后来在网上看了资料,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我和A的情况一样,已提供书面申请,但他们不给你作任何处理,到哪去找书面回签等证据,有的说可以以信件的方式寄给派出所,请问这样可行吗?如果我寄去之后他们当没收到过,不作出回应,我一样的没有书面回签啊,到时候怎么去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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