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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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 | 回复15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爸爸在1996年去世,他生前有一套他名字的房子,我妈妈也在几年前去世了,但那房产一直我大哥在用,包括工商费,企业法人都是写他的名字,现在想问,我有好几兄妹,我们可否可以平分父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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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定继承原则,由你们兄妹继承你父母的(财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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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以要求平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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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平分父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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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你们兄妹继承你父母的(财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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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涉及到了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及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
对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问题,因为情况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务能力,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姻法》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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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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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们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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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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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定继承,你们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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