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生下了一女,因为我以前不懂法律,现在我懂了一点,却很迷惘,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因为我刚进老公家的时候,他家还欠了一屁股的债,现在有房有车了,但是车和房都是以他妈妈的名义买的,这是为什么呢?那我和老公什么都没有吗?应该我老公是户主,应该是写他的名字啊.因为现在生意上的外单都是老公在跑,我主要管内务和人事,还兼职带小孩,婆婆对我和老公的经济都很刻薄,现在她是长辈,又争着当家,所以我和老公挣的钱都归她管......而婆婆只是帮我们看店,守着不掉东西而已,为什么婆婆那么自私呢?而我作为未婚妈妈,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我未婚先育跟老公同居到今年已经有6年多了,如果我现在和老公去补办登记结婚了,我会有那些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呢?我是否有维护在这6年的事实婚姻里的个人财产权呢?问题补充:如果现在我补办了结婚证:该如何约定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是否有了合法权利争取我和老公在6年的“事实婚姻”的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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