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离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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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2-12-9 0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师您好,女方拿走她的东西,她说孩子她养不起,就不要孩子走了,说是要去外地了,孩子才8个月,也没有说离不离婚,就走了。
像这种情况如何离婚?女方是不是得付抚养费?这对孩子不管不问是不是得负法律责任?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麻烦老师给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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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经过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导致受害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你现在的伤情鉴定结果尚未出来,暂时无法决定对方应该受到何种处罚,也不存在对方的保释问题,对方应该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必要的时候等派出所处理后,到法院起诉解决。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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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与她联系,协商处理离婚及孩子扶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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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不想离婚的话,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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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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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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