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两年前因买房借了80万的高利贷,月息3分5,约定三个月归还,当时即扣除了三个月的利息,实际拿到71万6千,并以自己的房产证抵押。本想做生意归还,可事与愿违,每月两三万的利息已够他受的,他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弄的负债累累。其间曾两次请求先写下欠条,拿出房产证去抵押贷款,再还清本息,都被债权人拒绝了,就这样滚了两年,目前再无力还了。现家中父母妻子知道后,父母气病,妻子不安,家中再无安宁。现请求法律援助:象这么高的利息属于高利贷吗?法律会支持多少利息?该通过怎么样的程序能讨回房产证?两年已还了债权人63万,现在还要还多少钱才能了结此债务?债务人能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呢?请求好心的律师帮帮他,他要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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