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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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08: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4月27日,我从别人手里接手一个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付了1.2万元的转让费,但事后发现上家没有转让权利,他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不得对该门面进行转租,但是她却在网上发布转让信息,导致我接手该门面后,无法转出(房东本身是不同意门面转让的)。
上家先收了我门面转让的定金,然后以生病为借口,给房东说自己生病照顾不了,给亲戚接着做的,变相欺骗房东,让房东与我们签订合同,我这边她就一直没说过她这个门面房东是不同意转让的事实,而后期当我想转出门面的时候,房东给我说,签订的合同是不能转让的,至此,我才发现被上家欺骗了转让费,现在我已经打上家的电话录制了手机录音,在录音里面,上家是很清楚的说明,她知道该门面签订的合同是不能转让。
我想咨询的是,我是否可以找上家追讨转让费和损失!上家在欺骗我与房东双方,在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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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1.最初的租赁者只有房租,租来后进行装修后营业,这时候,第二个跑来,发现地段很好,鼓动初租者把门面转给他,除报销装修费还多给相当于现在全年收入的30作为好处,于是就产生了转让。
2.另外一种转让,因为房租到期,急于收回装修投资,或者因为租赁时交付了转让费用,你要去租自然要承担转让费。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扩展资料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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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以合同欺诈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1.2万元的转让费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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