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现住的房屋七年前是公房,04年由我们出资3万元购买,当时签有合同已归个人所有我们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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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08: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们家现住的房屋七年前是公房,04年由我们出资3万元购买,当时签有合同已归个人所有。且我们已办理个人房产证,现在面临房屋被上级主管单位征用盖房,征用A称按以前的购房标准进行补偿,以前我们出3万元买的现在还补偿3万元。按现行物价核算3万元仅能买十多平米的地方,请问这样的补偿合法吗?这样的情况有什么补偿标准可以来界定吗?我们该怎样做?期盼律师老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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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新房屋征收条例 应该按市场价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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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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