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4级至六级伤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具体的赔偿条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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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9 08: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私人老板打工干的是修理行业,在工作中不慎把眼睛扎伤,扎伤我的人是一名客户,因为那个客户和我们长时间合作比较熟悉 ,当时老板也制止了不让他帮忙。造成我视网膜脱落医药费花了将近三万,都是客户和老板拿的医药费,经过咨询我的眼睛可评4至六级残 他们谁的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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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属于雇工,应由雇主承担你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客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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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电话详细咨询,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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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8: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赔偿数额。详情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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