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12月31日时经理让我到他办公室说岗位撤销,没有编制让我写离职申请我说我不会写他说就写家有事离职,我说年底奖金呢他说早发,我写了离职申请填了离职申请表,这样到快过年的时候我领到了属于我的一年的绩效工资,就在我走后半个月来了接替我的学员,我想问就这种情况说敢为撤销让我离开又来新人学习的情况,我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告单位呢,该怎么告从哪里入手呢?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还都在单位呢,我没有签过合同,我让人事部门给我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他没说没空,我另不到失业保险金呀,我可以告他们吗,从哪里入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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