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工作与劳动合同不符,公司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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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09: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保险公司上班,一直在市直办公室工作,合同签订的也是办公室行政内勤岗位。但于2011年4月底,被公司安排到一个支点以学习营销为名,去该地方工作。但是从4月底至2012年2月至今,我的合同岗位仍是办公室行政内勤岗位,公司人事花名册我的岗位也是办公室行政内勤,但是我从事的实际工作没有具体安排,一些杂活什么的都让我做。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权利?现在公司又以年终考评末位淘汰,说淘汰我.我一年没有从事合同上的岗位,年终考评也按照岗位工作进行考评的,这样公司按照行政内勤岗位工作进行考评是否不公平,请问我可以起诉公司的这次决定么?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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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公司的理由成立,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你分文赔偿都不能获得,也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的理由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规定,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你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公司的规定不一定要发给每个职工,经过合法的程序,且组织员工学习过,或者公示有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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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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