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标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22-12-9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姐姐因为在乘公交车时被司机侮辱人格便打了她一耳光,她去医院检查,连最轻的伤也算不上,还向我姐姐要5000元,这件事如果按法律处理,到底哪方需要赔偿呢?赔偿多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鉴定才能确定等级,进而确定赔偿数额,如果构不成伤残,则只需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调解了~~,,,,要,与给,协商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派出所出面协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证据,协商不成可让其诉讼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