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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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09: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开的一家卫浴店,当初上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不懂,在经营范围上没有做要求,工商就给填了一个卫浴,三年来每年都检证,上都有他们的章,可是今年换了负责人,验我们的执照时说我们超范围经营,应该有五金二个字。要罚款3000元,请问他们这是正确的吗?我们应该怎么办?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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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违背信赖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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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变了以往处罚超出经营范围的原则,不对一般的超范围经营进行处罚。删除原规定“公司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只是规定如果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相应变更登记,否则经责令后仍不改正的,给予罚款1~10万。
需要注意的是,不处罚的范围只限定一般超经行为,如超经范围属于需经批准的项目(如烟草专卖许可等),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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