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铺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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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9 09: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咨询下就是我今年元月份与房主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三月份业主打电话给我们要把租金打到银行帐户,他人没来收租金就把房子买了。我们签定的合同上写了如果每月五号前没交租合同将终止合约。业主要我们租户在四月三十号前搬走。请问律师我们可以向业主要求陪偿吗?那份合同是否还有效!问题补充:到现在房东还不给我们陪偿。而且不要我们转让,我们还有八个月的租期啊!不过我们的租金还是没有交!房东说不用交要我们直接搬走!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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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意思就是:后买房的人,不可以对抗先租房的人。
你们之间租赁合同有效。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至租期届满,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再有疑问,可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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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较为复杂,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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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合同有效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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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业主出售房屋,没有通知你,这损害了你的优先购买权,你是可以主张赔偿的。至于对方提出的你拖欠租金的问题,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材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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