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案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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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9 09: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件焦点一原告所在户,1985年拆迁户户口居住地的同住人,人员安置的家庭成员之一。本案原告在94年是否享有购房资格根据94方案的规定的购房资格人具备以下四个要点A 94年购房时,原告是家庭成员,当事人在本市其他处也无仼何住房。B 94年原告户口在该套房内同住人(登记人口户籍证明)。C 94年原告已经是成年人的购房资格。94方案是由下列法律文件组成及购买公有住房的程序:(1)《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第十九条〔苐二(2)〕(2)《上海市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合同法》第一章第八条,第二章第四十四条(3)《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4)《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组成根据94方案,按九四方案法律文件已经确认原告系该套房共有权人。案件焦点二根据《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购买公房住房后,国家是否还享有产权?答: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购房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国家不再享有产权。也就是94方案一系例法律政策已经确认原告对该套房产权共有权(私有财产)。案件焦点三:《94方案》33条:职工购买了公房后,可否再享受:“住房分配”和“购买住房” ?答:如果职工家庭购房后,因为居住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符合了住房分配规定,仍可以在单位享受住房分配和购买住房。98年原告在单位增配购房(使用权),理由是居住困难(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在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大龄青年结婚,单位增配购房使用权(是原告夫妻共有)的财产,与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没有关系。两房权利,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根据政策和法规,《民法》,《物权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输,我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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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情况建议你还是与律师当面咨询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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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和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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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带上材料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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