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车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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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09: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在出租车公司私人买的车。但是公司一直也不准过户。我们一直以委托书形式经营。就在今年就该换车了。公司还是不过户。他也准换车。就是乱收压金,并且强行要求进行公证,内容就是只经营6年。6年内因车辆自然灾难。洪水。自然火灾等。无条件退出市场。这些和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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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没有具体的法律文件,出租车可以无偿收回,出租车经营权一般是属于出租公司的。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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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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