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未去做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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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9 0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一件事情让我不知道怎样来维护我的权利:是这样的,2004年我向别人借了13000元,当时是以我的农村住宅为口头抵押,但未去做抵押登记,当时约定什么时间还款,什么时间归还给我房屋,但是现在我要归还借款了,但他却不同意了,认为现在房屋的所有权现在是他的了?因为现在经济增长速度快,已超过时了当时的价格,因为当时收到款项时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签字,我并没有签字表示同意,且还是没有房产证的农村地上的自建房屋,而这个所谓的买房人并不是我们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房屋当时在市价上应在30000元左右,这就构不成法律上无规定的善意取得的要素,我想得到的帮助:我如何来取得我的房屋的所有权?A律师给予帮助如果当时 是以私人买卖的形式,也没有经过任何单位有效证明,(他不是本经济集体的成员),并有口头附加条件,什么时间我回去家里,我给他钱,他还我房屋,并且当时交易时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有见证人,我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暂时借与他使用,但是他现在反悔,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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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回,抵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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