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09: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去年12月将房屋出租,期限一年,租金每月900元,三个月付一次,房租金付到8月,现在我不想租了,同意免费让其住到9月底,免费帮找房。可是房客不满足,非要我再把8月的租金退给她,说是赔偿,这要求也太过份了,我该怎么办?问题补充:是我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房合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违约金的解释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09: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