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责任状是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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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公司签订了经营责任状,我是公司副总经理。但公司未予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我工作8个月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我现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公司,公司说经营责任状就是劳动合同,请问可以这么说吗问题补充:1.责任状中未说明我是副总,只是说我是乙方:经营责任人;2.未写具体工作地点,只写:我负责甲方在中国区域品牌的宣传、推广、营销等经营活动的权利;3.有约定薪资;4.无工作时间约定;5.无劳动保护约定;6.约定中说我若是未完成任务,公司可单方解除责任书或劳动关系,不需经我本人同意,并不给任何补偿;7.但本责任书附则中明确指出:本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的修订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问这个是不是自己此地无银三百两了?自己否认自己不是劳动合同?8.附则中也明确指出本责任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但我未签订他们所指的劳动合同啊?问题补充:1.本人与其他北京分公司同事共8位被无理辞退员工一起在朝阳劳动仲裁提出仲裁,朝阳仲裁受理,但是开始是以可以调解为受理;现转入立案仲裁阶段。立案收据未拿到。我的劳动履行定是北京。2.公司总部在厦门,公司又在厦门起诉我。厦门劳动仲裁已发通知,本月26号在厦门开庭。说我简历造假、未完成任务为理由起诉我;3.这种情况我有权要求厦门劳动仲裁将案件移交北京朝阳仲裁审理吗?我作为劳动者无资金去厦门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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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1.没有岗位,只写我是乙方:经营责任人。
2.没写工作地点,只写中国区域品牌宣传、推广、营销经营活动的权利。
3.薪资写了。
4.劳动保护没有写。
5.工作时间没有写。
6。并且该责任书附则清楚标明:本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的修订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还约定不完成任务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责任书,或辞退乙方,无需经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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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劳动合同,应是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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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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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任务书,不属地劳动合同。如果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薪筹福利、劳动保护等应有内容,也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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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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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营责任状应该不算是劳动合同。应是对你在任期间的义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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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劳动合同,可以认定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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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劳动合同,但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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