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情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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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9 10: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00平方的房子拆迁了,我妈妈是当时房子的户主,村政府规定每个户头只能分到300平方以下,剩余的200平方需要充公。于是,我自愿要求奶奶,用她的户头再拿下200平方。条件是我口头赠与她72平方。当时一时糊涂没留下任何录音和字条证据。事后,我要求她写128平方的赠与书 ,她一再推脱。并且拿走了那200平方的过渡补偿费。请问 现在200平方在她户头名下,她有权利不把128平方占有吗?合法吗?最重要的是。当时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的时候,我是代替妈妈签的妈妈的名字,不是她本人的亲笔迹。这样的合同又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 真心想获得一个准确的答案 ,并且希望听到您专业的建议。 急!急!我爸爸已经过世这个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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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过世 这个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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