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抵押财产是否可以直接裁定给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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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9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债务人企业宣告破产,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将抵押财产进行三次拍卖流拍后,准备变卖,并告知债权人(抵押权人),若变卖无法成交,则由法院裁定抵债给债权人。请问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裁定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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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
一般情况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消灭,末办理抵押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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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人民法院不需严格按照对财产处置的有关次序来处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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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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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描述的情况还不够具体,因而没办法给你太确切的回复;希望你能通过电话或信息再把具体情况介绍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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