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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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9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09月21日早上在新体育管十子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自南向北的小型货运车把一辆闯红灯的俩轮电动车撞伤《生死不明》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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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维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赔偿几万元,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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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条规定,你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你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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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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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由应付责任的一方赔偿,我是济宁的专业律师,你可以委托我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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