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甲A近双方协议,甲方愿将临钢二区集资住房一套(十三号楼一单元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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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1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卖房合同甲:A:B双方协议,甲方愿将临钢二区集资住房一套(十三号楼一单元六号),面积67.96平方米,卖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如下:一。本住房价格39500元(三万九千五百元整)付款方法:由甲方,乙方,一次性办理交接手续。二,本住房系临钢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此后由于临钢房产因素造成的房价加价。减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予以协助,除此以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增价或降价。三,有关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将甲方名字更改为乙方名字)甲乙方共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四,此套住房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使用权及产权归乙方所有。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永不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万元,并承担法律责任。六,临钢将来可上市买卖时,甲乙双方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协助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七,水,电,暖,煤气如果不能办理过户时,乙方按扣款手续三个月同甲方结账一次。八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个执一份。甲方:张中介:王乙方:李中介:C二零零二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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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建议拿着详细的案情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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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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