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4月24日在公司车间里作业时不小心伤到手,医院诊断为:1,左示,中指远指间关节处完全性离断伤,2,左环指中节段部完全性离断伤3左环指近节骨折.等于是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全部被机器打断,再接起来的.我于5月18日出院.等到10月31日才评残,等级为9级,在赔偿问题上,公司是这样跟我说的:按佛山最低工资1100赔偿19个月,合计20900元.但我思来想去都觉得不对,我工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在2500以上,为什么公司以1100元来赔偿.我去找公司领导讲,但是没有用.请问我该通过什么方法来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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