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女职工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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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怀孕女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要求员工承担全部保险,我在网上查询,这种情况,有人说是合理的,有人说是违法的,到底哪个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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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不能免除自己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与法律规定的相抵触,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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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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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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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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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3、女职工三期降低其工资
根据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这是因为:
(一)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职工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报酬,其中包括了法定的最低工资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工资,统称为“一般工资”。只要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得随意单方降低女职工的法定最低工资和协商一致确定的工资。
(二)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和哺乳子女的行为,并不单纯是女职工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睦、民族的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期持续发展的大事。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仅侵害了女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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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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