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构成要件,收受他人财务,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9 1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受他人财务,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1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为什么要收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1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受贿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1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构成,受贿罪侵害的法益是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并不一定要为他人谋取利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9 1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知该人送财物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获得利益,那么只要收钱就构成受贿罪。如有需要请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